小弟有一天早上出門上班 因為前天聚餐喝酒宿醉 早上出門上班因為下雨又聽電台廣播 不小心輕輕碰到一台摩托車 後來也因為下雨關係我真的沒聽到有碰到聲音 繼續前往上班 後來得知警察消息到了公司馬上去警察局 才知道我輕碰到一台摩托車 後來摩托車駕駛的年輕小孩受到手部的小擦傷 也去醫院拿驗傷單 但是對方堅持要上法院告我 我也照法院公共危險罪起訴0.45 因為前天喝酒宿醉 重點來了 就是會不會因為我酒駕逃逸的關係要被服役呢 還是繳罰金就好呢 當時真的沒有聽到擦撞聲 因為對方只有手部有一點小擦傷 也沒有聽到擦撞聲音 這樣會被判坐牢服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