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
請教有酒駕經驗大大們 麻煩一下?
明煌
2016-05-29 18:50:45 UTC
小弟有一天早上出門上班 因為前天聚餐喝酒宿醉 早上出門上班因為下雨又聽電台廣播 不小心輕輕碰到一台摩托車 後來也因為下小雨關係我真的沒聽到有碰到聲音 繼續前往上班 後來接到警察電話到了公司馬上去警察局 才知道我輕碰到一台摩托車 後來摩托車駕駛的年輕小孩受到手部有點小擦傷 也去醫院拿驗傷單 但是對方堅持要上法院告我 我也照法院公共危險罪起訴0.45 因為前天喝酒宿醉 重點來了 就是會不會因為我酒駕逃逸的關係要被關呢 還是繳罰金就好呢 當時真的沒有聽到擦撞聲 因為對方只有手部有一點小擦傷 也沒有聽到擦撞聲音 這樣會被判坐牢服役嗎?
二 答案:
?
2016-05-30 01:52:42 UTC
請參考刑法185-3及185-4條



基於你酒精濃度達到0.45已明顯違反185-3條 加上你肇事逃逸



有可能會處於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刑責 完全看你事情嚴重性 法官裁量權



雖然你不知道有撞到人 但這並不構成任何一條減少刑責的部分



另外輕微擦傷可以構成傷害條件 只是沒達到重傷(刑法10條)條件而已



你看要不要跟家屬達成和解吧(民事)



至少民事以賠錢解決 刑法可能會有刑責加緩刑吧



公共危險罪是沒辦法撤銷刑事告訴的 所以刑法你基本沒什麼空間商討 只能看你後續處理態度 法官怎麼判!!
Poor
2016-05-29 20:54:27 UTC
新規公共危險罪送辦 酒駕逃逸有致人受傷.扣駕照牌照.罰錢是跑不掉.沒再第一時間趕快先向受傷者送醫.談和解理賠相關等等.可能被關

我是車與車差碰致使兩車左右邊受損因沒人受傷酒駕逃逸扣車罰錢被註消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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